专利诉讼又创佳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无效宣告被撤销
--几经周折,叶勇律师为当事人赢得专利行政诉讼案件
2008/4/20 10:50:19作者:尚方剑 摘自:首都知识产权律师网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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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份,吴顺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专利“瓷砖(条形石)”,并于2001年3月获得专利。获得专利的系列产品在投入市场后,由于外观新颖,迅速占领市场并获得丰厚利润,吴顺清及其开办的企业也随之发展壮大,并成立了企业集团。
2005年8月,吴顺清发现,其专利产品被大量仿冒,并低价销售,给企业的经营造成巨大冲击。针对这一情况,吴顺清及企业决定维权,起始是通过专利局、及有关政府部门与从事仿冒的厂家进行沟通,要求停止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收效甚微。权利人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6年5月,泉州中院一审判决:判令相关侵权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专利权的瓷砖产品,并销毁侵权产品及生产模具,赔偿经济损失。
泉州中院一审判决后,相关侵权公司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法院上诉,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撤销吴顺清的专利。2006年11月,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第8792号决定,宣告吴顺清的专利无效。
本所接受吴顺清的委托后,指派本所知识产权部叶勇、刘翠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二位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辛勤的工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决定。吴顺清的专利恢复其合法有效性,再次成为其维权的权利依据。

本文关键词:专利诉讼,叶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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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ylan:The eptxerise shines through. Thanks for taking the time to ans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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