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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推出新服务,部分案件不用预交律师费
--部分案件可“风险代理”
2008/4/20 15:12:37作者:尚方剑 摘自:首都知识产权律师网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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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年的诉讼实践经验的积累,本站律师凭借扎实诉讼实力和对案件结果的预测能力,现推出新的服务模式,即:“风险代理”。

    凡符合条件的委托单位或个人,只需预交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实际发生数额结算),不用预交律师费,律师费待案件判决生效或者执行完毕时缴纳。
    
    案件符合风险代理的条件:
    1、案件属于北京市及周边地区管辖;
    2、案件类型限:专利诉讼、商标诉讼、著作权诉讼等知识产权案件;
    3、本站每月只办理3件风险代理的案件,当月额满,轮候下月办理;
    4、委托方在拿到生效判决或者执行完毕时,能够按照约定补交律师费。

    本站以此减轻广大客户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经济压力,回报广大客户多年来不懈的支持。

    如需办理,请联系本站。00尚方剑动态标
本文关键词:律师费,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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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军:我有一个专利的案子,现在报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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