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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管理者应重视商标保护
2008/4/21 17:11:19作者:张 娣 摘自: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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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国家开始实行新的休假制度,取消了“五·一”、“十·一”的黄金周长假,但这丝毫没有减弱人们出门旅行的热情,同时,抢注旅游景区商标的风潮也是愈演愈烈。

    几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天涯海角”抢注事件拉开了将旅游风景区申请商标的序幕。接下来,无论是扬州“个园”、“何园”、“吴道台”或湖北的“武当山”、“神农架”等知名景点都没能逃出商标抢注者的手心。他们将这些抢注来的旅游景点商标高价出售,于是就有了“九寨沟”商标标价120万元出售的消息。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注册保护的只有10%。可以说,由于大部分旅游景区管理者的商标意识淡薄才造成了今天这种有苦说不出的尴尬局面。

    纵观旅游景点商标被抢注的事件,笔者发现,那些“商标虫”盯上某一个景点并将其商标抢先注册的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种:其一,国内知名自然旅游景点。我国地大物博,南北气候的差异造成了风景秀丽的景点数不胜数。无论是白雪皑皑的北国长白山还是碧海椰林的海南五指山,不同的特色风光吸引着世界各地慕名而来的观光客。景点热了、名声响了,自然招来想借景点发财之人,于是,有了“黄山”、 “瘦西湖”等被抢注的事件。其二,被某些文艺作品炒热的景点。读者们热衷的武侠小说炒热了“五当山”、“九华山”。所以这些名胜都成了“商标虫”的“摇钱树”。  

    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频频遭到抢注,这使得当初并不重视景区商标保护的景区管理部门有了危机意识。许多地区的旅游管理部门开始亡羊补牢,着手进行景区的商标注册工作,免得该商标落入他人之手时再后悔莫及。

    不仅如此,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也发布《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希望通过文件的形式,使各地景区管理部门能够提高相关知识产权和商标意识。毕竟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隐含着无限的经济效益,如果不将其作为大事进行处理,而是继续的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看别的景区的笑话,那么有一天,自己景区的商标成了他人谋取暴利的工具,自己就也成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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