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否可以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2010/7/20 17:23:47作者:gdlaw 摘自:互联网 编辑:本站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案例:

    教授李某经过多年实验和科学研究,写出了一本专著,在专著发表前,其妻提出与其离婚,并以对丈夫的科研成果付出很大代价为由,提出在专著出版后享有一部分著作权,特别是获得报酬权,李某之妻的要求合理吗?
  
    评析:

    《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就是说作者的身份是基于这一特定事实确定的,著作权是作者的一项专有的、独占的和排他性的权利,是作者智力劳动的成果,只能归作者享有。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3要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案中李某夫妻离婚时,专著还未发表,李某也没有获得报酬,所以李某之妻提出分享李某的著作权是不合理的。当然,李某如果将来出版了专著并获得了报酬,应该给予其妻一定的补偿,但这只是对其妻劳动的补偿,而不是著作权的分割。

尚方剑网站图片
本文关键词:著作权
本文已经被阅读了:142次
→ 请发表您的评论:
文章评分:很好一般不好
您的名字: 必填
您的邮箱:
评论意见:

还可以输入

查看结果
需要网上咨询问题的朋友请到论坛提问







如果您有长篇大论,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

站内搜索

律师团队